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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城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 - 填报说明http://202.103.219.149:55/BM/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1.市直:钦州市第一幼儿园、钦州市第二幼儿园、钦州市实验幼儿园、钦州市实验幼儿园高新园;
  2.钦南区:钦州市幼儿园、钦南区第一幼儿园;
  3.钦北区:钦州市第五幼儿园、钦州市第九幼儿园;
二、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实际在钦州城区居住的儿童,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三、招生计划
  城区公办幼儿园共8所,计划招生班数37班,计划招收940人。
四、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7月8日
  2.报名办法:为方便群众报名,落实“每名儿童只报一所学校”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每位适龄儿童仅限选择一所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每一个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报名一次,报名成功后无法改报其他城区公办幼儿园。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选择意向幼儿园后,按照以下办法登录对应网上报名端口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端口开放时间:6月28日8∶00-7月8日24∶00。
  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有关内容,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最后提交报名表并确定完成报名程序。期间儿童法定监护人如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到所报读幼儿园招生咨询点咨询,由幼儿园工作人员指导报名。
  报名咨询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7月8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材料:儿童出生证(电子扫描件)、儿童户口簿(电子扫描件)、儿童健康体检表(电子扫描件;报读市直幼儿园儿童的健康体检表需为市妇幼保健院三个月内有效体检表,报读钦南区、钦北区公办幼儿园儿童的健康体检表需为县、区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三个月内有效体检表)。
  所有报读公办园的幼儿,监护人需签写“钦州市城区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拍照或扫描后一并上传。
  附件下载链接:【诚信承诺书(PDF版本)】【钦教基教〔2020〕121号附件1—4】
五、招生工作安排
  1.7月9日,各幼儿园组织审核网上报名材料。
  2.7月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带网上报名表到所报读幼儿园领取抽签条,抽签条由幼儿园派发。逾期不领取抽签条,视为放弃报名。派发抽签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7月11日,领到抽签条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所报读幼儿园抽签,具体抽签时间由各幼儿园通知。逾期不到幼儿园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报名。抽中签的监护人填报入园报名表(具体操作流程由各公办幼儿园安排)。
  4.秋季学期注册报名时,由幼儿园对录取儿童的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验,如有发现材料造假,取消儿童录取资格。
  5.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根据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就读。
六、各幼儿园报名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 幼儿园名称 咨询电话
钦州市教育局 钦州市第一幼儿园 2868185
钦州市第二幼儿园 2882252
钦州市实验幼儿园 5988862
钦州市实验幼儿园高新园 2895536
钦南区教育局 钦州市幼儿园 2823296
钦南区第一幼儿园 2395196
钦北区教育局 钦州市第五幼儿园 2886675
钦州市第九幼儿园 3689695
七、监督投诉http://m.yuzhulin.com/article/12575.html
  为加强对我市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各教育局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钦州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2814411,监督电话:2812293。
  钦南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2697363,监督电话:2697636。
  钦北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3685507,监督电话:3686155。
八、招生纪律、要求
  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及其监护人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巧立名目以设置特色班兴趣班吸引招生;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幼儿园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招生组织工作,确保招生各环节安全有序,避免因招生工作导致人员聚集。
九、新生入园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接到相关幼儿园入园通知后,按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凡是未按时到园注册的,视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主动放弃学位,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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