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yzzk.org: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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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yzzk.org:8081/
我区2020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各位家长、学生选报学校,避免因为不了解政策而产生误解,影响学生升学,特将有关招生政策重点向您提醒,请您认真阅读:
1.各位家长应该仔细阅读区教育局下发的《告家长书》和《志愿卡》,准时参加学校在疫情防控要求下召开的相应的招生工作会议,弄清招生政策,根据学生成绩、学习潜力、特长和家庭经济状况,谨慎选择学校,认真填写志愿卡,并在打印的志愿卡上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由于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自负。
 
2.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可选择邗江中学、扬州中学、扬大附中、瓜洲中学、公道中学、蒋王中学;报考区内职教类的可选择邗江中专的四大类27个专业和扬州新东方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
 
3.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都要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6月30日。网上填报确认最终时间是6月30日24:00前。志愿网上填报后,在报名学校打印并由学生家长在《志愿卡》和《告家长书》上签名确认。考生及家长应审慎选择,自主填报,学校不得干预或强迫。考生及家长还可于7月19-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考生户口簿、准考证及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邗江实验学校艺术楼四楼计算机房更改志愿(更改志愿只限对《2020年邗江区中考考生普通高中报名志愿卡》填报内容的修改,志愿类别不可变更,即之前选择师范志愿和报考职教系列的考生不可要求变更为普教系列志愿,并签字确认,在此期间志愿更改只能进行一次。考生所在生源学校在此期间不得安排学生集中到校、集体活动以及阻止学生前往更改志愿。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由于填报志愿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
 
4.凡是被我区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一旦被录取,不得再选择其他学校。根据志愿选择学校是每位考生的权利,服从志愿录取的结果是每位考生应遵守的承诺,违规报考的学生将不能建立学籍,不能参加高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5.市教育局下达我区中考成绩库后,区教育局将及时发布中考成绩,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并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发布录取信息,被录取的学生按要求办理新生注册登记并缴费,逾期作自动放弃入学处理。
 
6.普通高中志愿填报与录取。邗江中学区内计划、扬州中学和扬大附中在邗计划、瓜洲中学、蒋王中学、公道中学招生计划的录取全部通过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过程中,采取同分不跟进的方法,当总分相同时,依次看语数外总分、语数总分和语文分数,高分优先,录满为止)。
 
7.普通高中录取实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办法。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成绩的学生不得参与任何普通高中录取。区教育局按市教育局要求公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
 
8.职业学校志愿填报与录取。选择职业学校的考生在中考报名时,单独填写《2020年邗江区中考考生职业学校报名志愿卡》,选择区内职业学校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填报,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这类考生不再兼报普通高中等其它类别志愿。在中考结束后,由职业学校现场办理报到缴费手续,发放由区中招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对于填报志愿的考生,按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中考报名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中考成绩发布后,可选择职教相关的专业,到职教报名点直接办理报到缴费手续。
 
9.综合高中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试点综合高中班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8〕19号),我区继续试点开设综合高中班,综合高中在有条件的职业学校举办,注册普通高中学籍,高一年级开设普通高中课程,高一年级结束时由学生选择参加普通高考继续在该校学习普通高中课程,保留普通高中学籍;或者由学生选择到职教相关专业学习(参加面向职业学校的对口单招),注册中职学籍。综合高中班招生区域与本地区普通高中一致,不得跨设区市招生,不得突破计划招生。2020年,扬州新东方职业学校举办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320人,中考成绩公布后,各生源学校根据考生意愿,组织普高控制线下一定分数的考生按规定地点和时间集中,按照高分优先原则,由新东方职业学校现场办理报到缴费手续,发放由区中招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额满为止。
 
10.新生办理注册登记并缴费后,即取得该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职业学校新生办理注册登记并缴费后,即在《江苏省中职管理系统》同步注册,不能参加其它县(市、区)的报考录取工作,违规选报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籍。
 
11.助学政策。入学普通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向就读学校申请经区局审批后施行,所有在校中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免除学费待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另外享受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评定可获奖学金。
 
12.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在填报志愿的同时必须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此类考生各校还须按附件一要求汇总上报),并于7月3日前一同报送基教科审核公示:
 
第一,军人子女,按照《扬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扬政联〔2014〕3号)办理。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烈士子女执行。
 
第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录取加分,按照《市应急局 市教育局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扬应急〔2019〕39号)办理。
 
第三,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18〕11号)办理。
 
第四,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办理。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生源地普通高中,做好优待对象的教育优待工作。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的10%加分投档;公安英模的子女,招生时加30分投档;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20分投档;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
 
第五,2020年全市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关于建立我市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就学绿色通道的意见》办理。
 
第六,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提供市级侨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加分录取。
 
第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录取。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以上七项加分中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经当地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第一、二、三、四、五项在招生时考生达到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时加分录取;第六、七项加分直接计入中考总分。
 
各类政策性加分必须依据文件、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在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13.2020年高中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公布如下,如有政策调整,将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希望家长密切配合。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邗江中学 910人(原有计划810人+扩招计划100人),其中含面向市区计划210人,扬州中学50人(含创新人才实验班23人)、扬大附中60人,瓜洲中学、公道中学、蒋王中学各555人。
 
(二)关于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公办普通高中按840元/学期收取学费。
 
(三)邗江中专招生计划(四大类27个专业)详见招生简章。
http://m.xuecan.net/article/32427.html
(四)扬州新东方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综合高中班320人,收费标准以发改委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