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入物流工程专业考核办法
学生转入物流工程专业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要求,本着“以学生为本”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物流工程专业对拟转入物流工程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物流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20%。
第三条 对有体育、英语、计算机等特长的同学优先录取。
第二章 报名条件
第四条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第五条 原专业为学校按一本分数线招收的理工科专业;
第六条 转专业申请已获原所在学院批准;
第七条 未办理过转专业者。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内容
第八条 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参加考核的学生应携带学生证、转专业申请获准参加考核的证明、原专业学习已考核过的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及学校规定的其它相关证明参加考核。
第十章 笔试考核科目为《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第十一条 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内容及评分比例如下:
第四章 成绩评定:
第十二条 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第十三条 对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按笔试成绩的20%+面试成绩的30%+原专业学科基础各科平均成绩的50%进行计算,得出每位参加考核学生的考核成绩,并将第二学期与第四学期考核学生分别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报学院转专业领导组。
第五章 考核程序
第十四条 物流工程专业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由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担任组长。
第十五条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报送学校审批,并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附:物流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面试考核表
物流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表
物流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面试考核表
物流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表
考核组组长: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要求,本着“以学生为本”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物流工程专业对拟转入物流工程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物流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20%。
第三条 对有体育、英语、计算机等特长的同学优先录取。
第二章 报名条件
第四条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第五条 原专业为学校按一本分数线招收的理工科专业;
第六条 转专业申请已获原所在学院批准;
第七条 未办理过转专业者。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内容
第八条 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参加考核的学生应携带学生证、转专业申请获准参加考核的证明、原专业学习已考核过的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及学校规定的其它相关证明参加考核。
第十章 笔试考核科目为《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第十一条 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内容及评分比例如下:
| 考 核 内 容 | 评分 |
| 所具备物流工程专业学习的基础和能力 | 30 |
| 对物流工程专业的认识和兴趣 | 20 |
| 今后在物流工程专业的学习计划 | 30 |
| 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意愿和志向 | 20 |
| 总 计 | 100 |
第十二条 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第十三条 对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按笔试成绩的20%+面试成绩的30%+原专业学科基础各科平均成绩的50%进行计算,得出每位参加考核学生的考核成绩,并将第二学期与第四学期考核学生分别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报学院转专业领导组。
第五章 考核程序
第十四条 物流工程专业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由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担任组长。
第十五条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报送学校审批,并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附:物流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面试考核表
物流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表
物流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面试考核表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 原专业 | 申请转入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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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情况记录: 考核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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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成绩 |
专业学习 基础和能力 |
专业认识 和兴趣 |
专业学习 计划 |
专业意愿 和志向 |
总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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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表
| 学号 | 姓名 | 原专业成绩(50%) | 笔试成绩(20%) | 面试成绩(30%) | 综合考核成绩 | 名次 |
考核组组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