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人员手工报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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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人员手工报销规范


异地居住人员手工报销规范
为了保证异地居住人员所发生的费用能够得到及时的结算,保证手工报销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将报销相关事宜规范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异地居住人员的申报时间安排为每月月末,望各个参保职工准时申报。
二、 住院报销
申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携带处方或出院明细、财务票据、住院病例复印件。
三、 异地居住人员在药店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不要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