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新生须知操行评等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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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新生须知操行评等实施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操行评等实施办法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认真开展好操行评等工作是把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操行评等评定办法
 
1.操行评等是对学生品德、操行的鉴定,每学期进行时间为上学期结束后、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
 
2.评定标准
 
操行评等分为四级:优、良、中、差。
 
(1)优: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品德优良、学习刻苦、态度端正、自觉学习科学知识、在集体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良:思想要求进步,认真学习科学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关心班级,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
 
(3)中:思想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学习成绩一般,对集体的关心程度一般。
 
(4)差:在班级中表现差,学习成绩较差,集体活动参与较差等。
 
其中,优为全院学生总数的30-40%,其余为良、中或差。
 
3.评定办法
 
(1)依据评定学期内的德育学分成绩。
 
(2)班级民主评议。
 
(3)由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评议(小组成员为8-10人)。
 
(4)根据以上三项确定班级同学的各等级候选人。
 
(5)将各等级候选人上报辅导员老师调整核定,最后由学院党委审核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备案。
 
4.各学院须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本学院学生操行评等等级上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