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研复试安排
大连工业大学学参网独家整理分享大连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研复试安排,供大家考研复试参考!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复试分数线为《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上线考生名单见附件(表1.全日制上线考生,表2.非全日制上线考生)
2.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如下,上线考生名单见附件(表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上线考生)。
二、复试时间
非艺术类考生(非艺术学院和服装学院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4-25日。
艺术类(艺术学院和服装学院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4月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非艺术类考生(非艺术学院和服装学院考生)复试注意事项
1.报到时间: 3月23日:13:30~16:30 ,3月24-25日复试。
2.报到地点:综合楼A412。
外地考生可在大连火车站乘414路公交车到“工业大学”站下车即是,从大连北站下车的考生打车到大连工业大学西门下车,车费30元左右,从大连周水子机场打车到大连工业大学西门约18元。
3.报到时须带的材料:
身份证、准考证、政审表(附表4)、体检费、往届考生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或在校证明、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
4.复试日程安排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具体考试地点请报到时在研究生学院查询。
5.笔试科目科目需要选择的考生预先确定,报到时登记。
6.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参加复试的各项考试外,还要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具体科目请咨询研招办。
三、复试录取
1.复试成绩由笔试(上机)(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40%)及外语测试成绩(满分10分,占复试成绩10%)组成。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外语成绩。面试不及格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奖学金等级。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6.复试结束后,学校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7.定向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考生原则上档案应调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9.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学籍学历未通过校验考生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投诉、申诉渠道:研究生学院0411-86323716,校纪检监察处0411-86323813,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6323616;0411-86323869;
传真:0411-86323616
联系人:刘老师 牛老师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复试分数线为《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上线考生名单见附件(表1.全日制上线考生,表2.非全日制上线考生)
2.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如下,上线考生名单见附件(表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上线考生)。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50分) |
245 | 30 | 45 |
非艺术类考生(非艺术学院和服装学院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4-25日。
艺术类(艺术学院和服装学院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4月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非艺术类考生(非艺术学院和服装学院考生)复试注意事项
1.报到时间: 3月23日:13:30~16:30 ,3月24-25日复试。
2.报到地点:综合楼A412。
外地考生可在大连火车站乘414路公交车到“工业大学”站下车即是,从大连北站下车的考生打车到大连工业大学西门下车,车费30元左右,从大连周水子机场打车到大连工业大学西门约18元。
3.报到时须带的材料:
身份证、准考证、政审表(附表4)、体检费、往届考生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或在校证明、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
4.复试日程安排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具体考试地点请报到时在研究生学院查询。
5.笔试科目科目需要选择的考生预先确定,报到时登记。
6.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参加复试的各项考试外,还要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具体科目请咨询研招办。
三、复试录取
1.复试成绩由笔试(上机)(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40%)及外语测试成绩(满分10分,占复试成绩10%)组成。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外语成绩。面试不及格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奖学金等级。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6.复试结束后,学校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7.定向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考生原则上档案应调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9.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学籍学历未通过校验考生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投诉、申诉渠道:研究生学院0411-86323716,校纪检监察处0411-86323813,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6323616;0411-86323869;
传真:0411-86323616
联系人:刘老师 牛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