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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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的说明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和《西安市户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户口将迁入我校的公民均应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及入户手续。
一、不迁转户口的情况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23条的规定,属于本市十区城镇户口(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长安、临潼、阎良、高陵)和西安市三县(周至县、蓝田县、户县)生源的新生一律不迁转户口。
二、自愿迁转户口的情况
1.外省、外市(县)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2. 2017级新生递交户口迁移资料截止日期为2017的10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3.在雁塔校区报到的学生,迁移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师大路1号;在长安校区报到的学生,迁移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派出所陕西师范大学。
三、户口迁移证要求
1.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来校报到前一周,到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2.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同本人学籍档案中的姓名一致(曾用名不能作为正式姓名使用)。3.《户口迁移证》必须电脑打印,手写无效,并由公安机关注明本人现实身高和血型两项内容。4.户口迁移证中的籍贯、出生地必须具体到区(县)一级,区(县)名称必须与公安信息网保持一致。地址不详的要在当地公安局派出所或者分局更改,个人不得随意添加。5.户口专用章要清晰,户口迁移证不得涂改。
四、报到后的户口手续办理
1. 户口迁入雁塔校区的新生须将《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本市其他学校考入我校的学生交)及2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交给辅导员老师。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上用铅笔在右上角注明学号、学院、身高、血型、最新的联系电话,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学院简称、学号。
2. 户口迁入长安校区的新生须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本市其他学校考入我校的学生交)、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电子版白底彩色照片(文件小于32kB)交给辅导员老师。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上用铅笔在右上角注明学号、学院、身高、血型、最新的联系电话,电子版照片文件名格式为:院系+姓名+身份证号码。
3.不迁移户口的同学只需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学院、学号及联系电话)并粘贴1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户口未迁入学校不影响以后就业。
以上材料收齐后统一由辅导员老师转交保卫处户籍室,工作人员对户口进行分类、造册、复查、审核、简录后,方可办理《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准入通知》。经明德门派出所、郭杜派出所审批后录入西安市人口信息网,所需时间大约为6个月。
五、学生身份证办理:
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身份证一般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办理,学生可根据自己持有二代身份证的情况,选择是否办理新身份证。
联系电话:029-85310408(长安校区)029-85308597(雁塔校区)
                            陕西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7年6月
 
安 全 提 示
亲爱的新同学:
欢迎来到陕西师范大学!保卫处全体同志祝你度过愉快、美好、安全的大学生活。
近年来,西安部分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发生了多起财物被骗事件,不法分子多假借“同学”、“老乡”、“学校工作人员”等身份,以帮忙办理入学手续、减免有关费用或办理校园卡、电话充值卡、校园上网卡为借口进行诈骗活动,以到宿舍推销商品为名进行盗窃,使学生及家长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学校校园卡、手机缴费、校园网等业务办理均有固定受理点,不会安排工作人员到宿舍办理。
保卫处提醒各位学生及家长:在办理入学手续过程中,如遇困难和疑惑,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联系;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不要把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不要委托他人办理入学手续;不要将财物交给陌生人看管,
学校将安排佩带统一标志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为你们服务。
当你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或发现可疑人员,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
雁塔校区报警电话:029-85308110
长安校区报警电话:029-85310110
陕西师范大学大学保卫处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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